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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调节基金减至按0.7‰征收,成都《青白江区》

价格调节基金减至按0.7‰征收,成都《青白江区》

【撰文/成都建筑资质代办网;圖片/成都资质代理网】

成都建筑资质代办网报讯,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促进企业发展,按照市政府要求,青白江区价格调节基金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减征,即由原来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‰征收减至按0.7‰征收。减征时间为期2年零6个月,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。

文章来源: 成都资质代理网www.028zizhi.com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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